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9-10月将对国家公派博士研究生进行学业年度复核工作,对自抵达之日起留学期限已满2年不足3年的博士研究生进行学业年度复核。复核程序按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执行。复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:
1. 博士研究生的学业进展及计划完成情况(包含选修课程及考试成绩,科研进展及论文开题情况);
2. 已发表文章情况;
3. 是否获得留学单位规定的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资格;
4. 导师对博士研究生中期学业进展评价,以及对博士研究生继续学习的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