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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留学研修报告

来源: 时间:2017年09月20日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        所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(含中新政府博士奖学金项目人员)从抵新之日算起,每3个月填写一份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/研修情况报告表》(由此下载),向教育处报告在外研修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 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为6个月(不含)以下的,填写此表时国外导师/合作者可免于签字;留学期限为6个月(含)以上的,此表每6个月应由国外导师/合作者签字一次。研修报告尽量用中文填写,如实汇报,字数不限,但需包括本季度所做核心工作及下季度研修计划,明确研修进展情况及研修工作重点难点。

        研究生每学期末须向有关驻外使(领)馆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/研修报告,联合培养博士生、联合培养硕士生同时还需向国内学校、国内导师提交。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进行抽查。

        参加年度复核的博士研究生当年不再另行提交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/研修情况报告表》;不参加年度复核的博士研究生仍需按规定提交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/研修情况报告表》。参加年度复核的博士研究生当年不再另行提交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/研修情况报告表》;不参加年度复核的博士研究生仍需按规定提交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/研修情况报告表》。

        按时提交研修报告是核发下一季度奖学金的依据之一。留学人员须于每“3个月”的最后一个月按时将本人签名后的研修报告电子版扫描件从“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”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上传,同时发送至驻新西兰使馆教育处邮箱,如果不及时提交将不发放奖学金。回国前须提交最后一次研修报告后才能办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。对超过2个月不提交研修报告者,将提醒并警告。仍不补交者,将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取消其留学资格。